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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行动百佳实践习近平李克强未删节小说全集阅读

时间:2019-04-13 09:08:06编辑:醉易

热门好书《中国“互联网+”行动百佳实践》由知名作者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职场风格的小说,小说的主角是习近平李克强,小说文笔超赞,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结。下面看精彩试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中国“互联网+”行动百佳实践》 02 第二章 全力打造“互联网+”发展环境 免费试读

21世纪是信息经济的时代,互联网技术的群体突破与深度渗透,正掀起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当前,我国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供求失衡问题严峻,已经进入到结构深度调整、动力转型换挡的关键时期。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特征,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互联网技术在各行业领域的融合渗透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方面加快完善“互联网+”发展环境。

一、国务院加强总体部署

(一)加强政策顶层设计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这标志着“互联网+”正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方向,“互联网+”行动计划则成为当前阶段国家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加快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战略。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正式发布,对“互联网+”政策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40号文全面提出我国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原则、目标、重点和保障措施(如下页图所示),搭建起了我国推动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总体政策架构。其中,针对适宜且亟须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创新发展的领域,40号文明确了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等11个重点领域、40项重点任务,广泛覆盖了生产生活、能源交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同时明确了重点领域的任务分工,成为各部门各地区改善互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环境、加速互联网技术渗透应用的重要指南。为确保政策目标与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40号文明确提出夯实基础、强化创新等7个方面、25项保障支撑措施,不仅成为各部委的重点推进工作,而且也成为地方研究制定“互联网+”支持措施的重要参考。

国家加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

(二)持续丰富政策体系

2015年7月40号文发布以来,国家陆续研究发布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丰富“互联网+”政策体系。截至2016年4月底,国家层面(包括国发、国办发文件)已相继制定出台完善网络基础、市场环境、政务服务、金融和流通等领域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在促进互联网技术渗透应用、推动改善“互联网+”发展环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如表1所示)。尤其值得强调的是,2016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是融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两项重大战略,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制造业领域深度融合的重要政策文件。28号文明确提出了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双创”平台、“双创”服务体系、跨界融合、融合新模式、发展基础、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工业信息系统安全水平7项主要任务,以及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和金融政策、强化用地用房等服务、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国际合作交流7个方面的政策保障措施。

表1国家级“互联网+”政策文件

总体来看,目前国家在促进互联网技术渗透应用、推动改善“互联网+”发展环境方面已经制定出台系列支持政策。尤其是,40号文的制定出台切实加强了对“互联网+”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对各部门各地区加快推动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应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28号文的发布则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双创”的融合创新发展。

二、各领域全力协同推进

根据“指导意见”的总体部署,各部委各司其职,积极研究制定“互联网+”重点领域的相关政策,分领域推进“互联网+”具体工作。目前看,除国家已经发布的普惠金融和流通领域相关政策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农业部等部委已经相继发布了智慧能源、绿色生态、流通、人工智能、协同制造、税务、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互联网+”政策(如表2所示)。从已经制定出台的“互联网+”政策看,各部委正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领域特点和主要短板,提出各具体领域“互联网+”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

表2各部委“互联网+”政策文件

(一)完善各领域“互联网+”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40号文的推动下,“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和关键抓手,各部委在加快完成文件提出的重点领域规定动作外,纷纷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提升领域内供给质量效益的新举措。与国家在11个重点领域外进行政策补充类似,各部委也针对领域内融合发展需求研究推进“互联网+”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在各行业各领域落地生根。例如,虽然国家未对税务领域进行重点部署,但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提出重点推进“互联网+税务”的5大板块、20项行动,利用互联网创新成果推动税务现代化建设,加快提升税务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结合各领域改革创新关键,突出“互联网+”政策重点

不同行业和领域改革创新需求差异显著,在已出台的智慧能源、绿色生态、流通、税务、现代农业等领域政策,都体现了各部委按照国家分业施策、精准调控的政策思路,在研究制定“互联网+”政策时均有所侧重。例如,为解决电子商务在农村、中小城市和社区推广应用缓慢,以及线上线下互动不足、跨境电子商务通关障碍等流通领域关键问题,商务部在“互联网+”流通中提出了针对性的重点任务;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则借鉴开放式创新的手段,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聚智汇力,着力提升公众对税务的认知,以及办税服务、发票服务、信息服务等关键税务工作的效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制定的“互联网+”绿色生态,则重点推动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对资源环境动态监测、资源循环体系建设,以及重点领域智慧环保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加快探索各领域“互联网+”的新路径新举措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关键在于研究制定扎实推进“互联网+”落地生根的手段和举措。总体来看,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在应对经济下行、产业转型、改革创新等重大问题时积极创新政策思路和手段,加快调整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支持方式,以更好满足国际竞争、贸易规则,以及新时期产业和经济发展需求。在“互联网+”领域,不同部委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互联网技术融合渗透的新举措。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支持“互联网+”在各领域融合应用的重大工程项目,扶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平台为重点、覆盖11大重点领域的“互联网+”重点项目。与此同时,在分领域的“互联网+”政策中,各部委着力推动完善“互联网+”发展环境。例如,商务部在“互联网+”流通中重点加强公平竞争的电子商务环境建设,通过示范宣传、人才培养、健全法规体系等措施推动完善发展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税务中提出以优化业务管理、提升技术保障、借助社会力量为基础,并辅以系统推进方案和考核评价为保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互联网+”智慧能源中则提出了市场改革、试点示范、重大工程、数据共享、创新产业联盟等推进举措;农业部在“互联网+”现代农业中通过安排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推动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三、各地方深入贯彻落实

在国家的指导意见和各部委分领域“互联网+”政策引导下,各地积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相关意见或行动方案,大力夯实信息基础设施、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应用创新、引导“互联网+”加快发展。各地以国家和部委相关政策为指引,纷纷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相关意见或行动方案。

(一)以国家政策为指引,地方“互联网+”政策日趋完善

根据公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5月中旬,全国31个省/市(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中,已有28个省市研究制定“互联网+”相关政策。其中,有24个省市直接依据国家“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互联网+”政策(包括实施意见、行动方案、行动计划等),有4个省市制定了推动互联网产业、经济、平台、金融等发展的相关政策,已制定“互联网+”相关政策的省市占到了全国近90%。在剩余的3个省市中,要么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么虽未能从公开信息中查询到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但也正在积极推动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例如,虽然***自治区尚未公开发布“互联网+”相关政策文件,但正积极推进实施“互联网+”文化、“互联网+”农业等战略。

(二)立足地方实情,“互联网+”重点领域特色突出

中国地域广袤,东中西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且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特色、网络基础设施等条件均不相同,不同省市在推动“互联网+”上自然各有侧重。国家“指导意见”提出的11个重点领域、40项重点任务,是指引各地开阔思路、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定“互联网+”政策的基础。从目前各地制定发布的“互联网+”政策看,多数内容直接反映了“指导意见”的相关重点领域,同时仍然能看到不少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色提出的重点方向。

1.突出重点,有所不为。国家“指导意见”提出的11大领域具有较强的引导性,多数领域的基础性、公共性特征突出,因而成为大多数地方“互联网+”部署的重点。一些省市在确定具体方向时也舍弃了产业基础较差的领域。例如,上海、北京、湖北等省市都未将人工智能作为重点领域,而陕西弱化人工智能,将其作为“互联网+”协同制造的内容之一。此外,一些省市尚未制定综合性的“互联网+”政策,而是制定发布单项重点领域的推进措施,如大连目前制定了“互联网+”流通、普惠金融的推进政策,青岛则制定了教育、商务和现代农业的行动计划,其他领域还尚未制定。

2.结合本地特色,新增重点领域。在参照国家“指导意见”的同时,多数省市结合本地主导产业特色,在“互联网+”政策中新增重点领域。例如,云南、湖北、北京、上海等省市将旅游文化作为重点领域,贵州、甘肃、河南、河北等地提出“互联网+”扶贫,内蒙古、***等畜牧业优势突出的地方则将“互联网+”农牧业作为重点领域之一,深圳增加了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尤其值得借鉴的是,上海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征和经济转型需求,以智能制造为切入点,将研发设计、虚拟生产、供应链、智能终端等作为重点,并结合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新增新业态新模式、众创空间等重点领域。

3.在国家重点领域中突出本地产业特色。一些地方在重点领域的选择上主要以国家“指导意见”为主,但仍然在具体内容中凸显本地产业特色,积极推动国家政策与本地产业的紧密结合。例如,云南的“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提出了12项重点领域,其中11项与国家“指导意见”重合,但在现代农业等领域突出云南产业特色;湖北的“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提出的11项重点领域也基本与国家政策相对应,但在具体内容上也尽可能反映发展需求,如将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作为“互联网+”高效物流的重点,将信息进村入户、智慧农业示范应用作为“互联网+”现代农业的重点等。

(三)积极探索新路径,地方“互联网+”举措多元化

各地积极推进“互联网+”,围绕解决企业资金、人才、土地、环境等问题探索出一些新手段新举措。总体看,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思路更活、工具更新,积极完善发展环境,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显著的新型“互联网+”生态体系;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较弱、产业生态不健全,更多立足打基础,从引进项目与人才、培育壮大产业入手,突出解决制约当地发展“互联网+”的人才、资金、配套、服务环境等问题。

1.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是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各产业各领域加快渗透应用的总称,内容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组织难度大。为此,多数地方在制定“互联网+”推进方案时,不仅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而且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落实任务分工。例如,深圳、山东、辽宁、甘肃等地都提出建立“省级协调领导小组”或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统筹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

2.加大用电用地和研发政策支持。海南、贵州、江西、内蒙古等中西部地区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基础薄弱,推进“互联网+”缺乏市场主体的有效支撑。为此,这些地方将引进互联网龙头企业作为推动“互联网+”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在当地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互联网企业,给予各类优惠政策。第一种方式是降低用地、用电等成本。海南结合旅游海岛的特色优势,给予落户“海南生态软件园”的“互联网+”龙头企业以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优惠,并对省重大互联网产业项目按比例供给生活配套用地。江西则提出落实电价和用气下调价格方案,降低“互联网+”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第二种方式是给予引进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贵州、海南提出给予落户当地的龙头企业(进入中国互联网百强、软件百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500万的落户奖励。第三种方式是给予研发补助或优惠政策。湖北等地提出将信息服务企业纳入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范围,将信息服务企业宽带支出纳入“营改增”成本等优惠政策。贵州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给予50%后补助等。

3.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和融资模式创新。为推动“互联网+”重点领域的加快发展,各省市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来源。总体来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解决“互联网+”的资金问题:一是给予配套财政资金支持。要么利用原有省级专项资金加强对“互联网+”重点领域的倾斜性支持,要么新设配套产业投资资金。例如浙江、陕西、安徽、广西、辽宁、湖南、江苏、广东、贵州、甘肃等地整合既有的转型升级配套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向“互联网+”重点领域倾斜;上海、深圳、河南、江西、四川、福建等省市则研究新设配套资金,吸引投资企业、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数亿至数百亿元规模不等的“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二是探索质押融资模式。“互联网+”大幅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使得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凸显,随着政府对无形资产保护、评估体系的逐步完善,通过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解决创新能力强但固定资产少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成为可能。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在“互联网+”政策中提出专利、股权、债权等质押融资举措,如深圳、浙江、重庆、海南、湖北等地都提出了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办法。其中,湖北提出重点发展项目股权和债权融资,“形成风险投资与商业信贷、股票与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互补充的融资体系”;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深圳则提出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众筹融资等创新模式”破解“互联网+”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三是引入PPP模式。2014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各地在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中也将PPP模式作为扩大融资渠道、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如陕西、湖北、河南、贵州等地提出在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探索引入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信息平台或重点示范项目建设;辽宁提出以PPP模式建设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

4.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产业发展与国际经济的竞争,归根结底都是人才的竞争。推进“互联网+”的速度与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全国各地都将人才的培育与引进作为推进“互联网+”的重要举措,甘肃、贵州、山东、内蒙古、河南等人才稀缺的中西部地区对此尤其重视。一是通过各类计划、工程引进“互联网+”高精尖人才。如贵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云南“千名创业扶持计划”和“万名移动互联网开发者培训计划”、广西的“互联网+”专家服务工程和“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等。二是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措施,如落户奖励、购房补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优惠政策。贵州、内蒙古、江苏、云南等地提出给予符合要求的融合创新人才以生活津贴、住房补贴或安家费,并为其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提供绿色通道;内蒙古、江西等地为互联网紧缺人才的引进与创业提供30万~50万不等的经费支持。三是建立各类联合实训基地。云南、贵州、江西、内蒙古、安徽、湖北、浙江、云南、上海等地均提出建立高校、企业联合实训基地,以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5.优化“互联网+”发展环境。“互联网+”的推进,最终要建立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经济社会新生态,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规则体系与发展框架。借鉴国家“指导意见”的举措,各地均将数据、知识产权和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改善“互联网+”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推动数据开放共享。聚焦交通、教育、医疗、环保等重点领域,各地提出了建立国家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建立数据资源共享目录、重要部门单一窗口模式等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措施。其中,山东、贵州特别提出了工业云的关键数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二是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圳、上海、甘肃等地提出加大对创新成果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提高侵权成本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甘肃、深圳、内蒙古、辽宁、湖北等地均提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具体举措,包括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加强信用评估等。

6.积极探索其他多样化举措。除以上政策措施外,各地还研究制定了其他举措,如重大工程、负面清单等。一是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借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互联网+”重大工程项目措施,重庆、河南、山西、深圳、广西、浙江等地都提出在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集中攻关,积极培育新兴业态。二是推进负面清单。为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改革精神,深圳、浙江、吉林等省市明确提出在“互联网+”领域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扩大市场准入范围、简化审批程序等举措,为“互联网+”营造更为宽松、开放、公平发展环境。三是以重点企业为载体推进“互联网+”。例如,重庆发挥当地猪八戒网络公司、两江云计算产业园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众创空间,推进“互联网+”创业创新;江苏提出加快推进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支持苏宁易购等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中国“互联网+”行动百佳实践

中国“互联网+”行动百佳实践

作者:佚名类型:职场状态:已完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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