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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10 09:54:36

诡师

诡师 破釜沉舟 著

连载中 胡凯周锐

《诡师》小说主角名为胡凯周锐,由破釜沉舟倾心巨作,目前正在阳光书城连载。满心欢喜的去参加同学聚会,却发现大家背着我做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一场同学聚会,一场死亡盛宴。我以为可以躲过死亡,却始终逃不掉他人因我而死的命运。

精彩章节试读:

元旦的时候,我们大四的同学组织了毕业之后的第一场聚会。我和女友同时接到电话,第二天,我们分道扬镳,各自搭乘前往不同城市的火车,离开了生活三年的都市。

到了地方,出了月台,在候车厅的时候,看到有一个人向我挥手。是胡凯,我们的老班长。

他搂着我的肩膀,嘘寒问暖的说了一通。我倍感亲切,将毕业后的创业经历报喜不报忧的对他简述一番。

胡凯家里有钱,老爹是做医疗器材生意的。出了校门就到自家的公司,子承父业,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去年迎娶了漂亮的妻子。

这场同学聚会,就是他发起组织的。

坐在宝马车上,望着窗外的景色,不由的留恋感叹。

忽然,胡凯转头对我说:“有件事瞒了你三年,我们的班主任,在毕业的第二天就去世了。”

我吃了一惊,忙问:“怎么去世的?”

胡凯摇摇头,“当时报了警,法医鉴定,没有致命伤口,器官也都健康。查不出结果,我就在本市找了一块墓地,将他好生安葬。”

我们的班主任光棍了一辈子,亲人一个都没有。临老还是胡凯给送的钟,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心里发堵。

宝马穿过嬉闹繁华的都市中心,转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胡凯将车一停,对我说:“等我一下,我去里面取点东西。”

胡凯下车,我拿出手机,给女友拨过去,想问问她到了没有。但电话没有人接,我以为她到了,不方便接电话,就挂掉,头往后仰,闭上眼睛休息。

“咚咚咚”

玻璃震动,我睁开眼睛,一张皮包骨头、满是褶皱的脸贴在玻璃上。

“呀!”我吓了一跳,将车窗摇下来,问:“干什么?”

老脸挤出一个微笑,两排大黄牙露出,嘴根子咧到了后脑勺。“小伙子,我观你印堂发黑,面色蜡黄,双眸之中略带阴气,实乃大凶之兆啊!”

我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大钞扔给他。“好了好了,谢谢提醒。”

老人摇摇头,自补丁累累的上衣口袋拿出一枚玉符。“相见是缘,这玉符可保你平安。”

我接过玉符,当着他的面挂在脖子上。

老人笑而不语,往车后走去。

风一吹,一百元大钞顺着车窗吹了进来。我心下好奇,这年头,算命的竟然有不贪财的。我伸出脑袋想看看他去了哪里,可是街道上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大白天见鬼了。”我暗骂一声晦气,继续闭目养神。

不大一会,胡凯就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放在副驾驶座上,说:“等急了吧!”

“没有,你这是拿的什么?圆鼓鼓的,像是一个头。”我打趣的说,突然,脖子上疼痛不堪,像是火炭落了进去。

我掀开衣领,往里一瞅。那枚玉符正在闪烁着乳白色的光泽,玉符边上的皮肤,蜕了一层死皮。

我心里那个气啊,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随手得到的,更是次上加次。

“怎么了?不舒服?”

“没,刚才有些头晕,可能是晕车了吧。”我随口编了一个理由,将衣领拉上去。心里想着,下车之后将它扔了。

聚会的场所是帝豪大酒店,市里唯一一家五星级大饭店。

这地不是普通人能来的,有幸的是,这是我第二次来。第一次是毕业的前一天,我们和班主任一起,在这里度过了难忘的夜晚。

帝豪酒店门口,在保安的指引下将车停好。胡凯开了车门,抱着黑色塑料袋先下了车。在他抱起的那一刹那,我觉得袋子里的东西,好像动了一下。

“下车啊,大家都在里面等着呢。”胡凯在外面招呼我。

我摇下车窗玻璃,呕吐了两下,说:“你先上去,我真晕车了。”

“那行,快点上来啊!”他和保安嘀咕两句,就走进饭店。

我从脖子上取下玉符,刚想将它丢出窗外。在扔的时候,玉符又开始发怵亮光。我清楚的看到,副驾驶座上,飘起一缕缕的灰色雾气。

我揉揉眼睛,确信没有看错。将玉符往上一放,灰气像被高温蒸发的水汽,与此同时,淡有淡无的惨叫声在车内响起。

我吓得不轻,急忙开门下车,将玉符重新挂在脖子上,问保安:“刚才你有听到惨叫声吗?”

保安轻轻一笑,“您真的是晕车晕出幻觉来了。”

真的是幻觉吗?可我确定刚才所看到的都是真的。

带着疑惑和不解,在保安的带领下,我来到了顶楼的轮回厅。

刚一开门,全班六十多名同学呼啦就围了上来。无论那女,无论熟或者不熟,叽叽喳喳,嘘寒问暖。

“好了好了,我们班最后一人到齐。下面,同学会正式开始!”胡凯走上演讲台,他一出口,每个人都静下来,站在原地,目视着他。没人再去理会我,而且他们看胡凯的眼神很木讷,瞳孔里一点色彩都没有。

胡凯巡视了一圈,将视线落在我身上。“周锐,三年没回来了,在这里留下来吧。”说完,他向我露出一个笑容。

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胡凯的笑容,让我如坠冰窖。原本温度适宜的大厅,也因此变得寒冷起来。

“不行啊,公司刚刚起步,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三年没回来了,我会多待几天的。”

胡凯诡异的笑着,这时大厅的门推开,数名服务员推着餐车进来。

“开饭了,大家就座吧!”

六十多人呼啦的找座坐下,服务员挂着职业性的微笑,将大大的餐盘端上桌。

我和胡凯一个桌子,这一桌上的人都是大学时期的风云人物。

“来,为我们的欢聚,干杯!”胡凯端起酒杯,殷红的酒水在高脚杯中震动。我端起之后,发现每个人眼神中露出贪婪的神色。

胡凯和其他人仰起头来一饮而尽,我则在杯边轻轻一抿。这红酒微苦,带着刺鼻的腥味,入口之后很黏稠,用唾液都化不开。我皱眉之际,抬头看着他们。他们没有察觉,反而很欣喜的咕咚咕咚喝个干净。

突然,我看到他们脖颈上浮现出一块块的红斑印记。

脑海中忽然想起了听过的一些事,酒杯一个不稳,从手中脱落,摔在地上。那一口酒,也随着唾沫咽了下去。

火辣辣的刺疼再度蔓延,当看向桌子上的大鱼大肉时,竟然触目惊心的一片血红。

那酱猪蹄,分明是一张张人的脚踝,爆炒猪肝是一颗艳红的心脏,还富有节奏的跳动着。其他的菜,也是人身体的各个部分。

我目瞪口呆的转头瞧向其他桌,我的同学们,正疯狂的抢着,将食物塞进嘴里。

我的大脑一阵眩晕,脚下不稳,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意识越来越模糊,在双眼合上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张脸,极为熟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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