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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2-06 16:09:06

嘘,女朋友来了

嘘,女朋友来了 风南景 著

连载中 沈瑞星听雨

热门好书《嘘,女朋友来了》由风南景所编写的现代言情风格的小说,小说的主角是沈瑞星听雨,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下面是简介:人家的男朋友被当着自己的面告白,肯定气不打一处来,果断宣示***。可是听雨呢,因为情敌身上的紫罗兰味道灵感迸发,还把男朋友交给她好好照顾。人家的男朋友使出浑身解数讨好自己的未来岳父,而沈瑞星呢,冷冷的告诉他,“她做什么我不管,不管是什么我都只会陪着她,包括对付你。”人家的女朋友对于男朋友拿出的金卡银卡,气他只懂物质,而沈瑞星家的女朋友呢,熬完了夜走进他的办公室,伸出手带着嫌弃的说:“你怎么回事呢,这么不懂事。卡呢卡呢,你都总裁了,不给我这个总裁夫人拿点钱吗?”一定是他打开女朋友的方式不对,可他偏偏就是喜欢。

精彩章节试读:

花村的清晨是一天里最美好的时候,连空气中都有丝丝香甜。

听雨走出门,忍不住伸了个懒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朝阳懒懒散散的落在她的身上,柔和清亮。

敏锐的鼻子在空气里嗅了嗅,扭头对屋里说道:“草爷爷,今天六婶煮的是南瓜粥呢。”

说完,俏皮的眨了眨眼。

很快,屋里有人咳嗽了两声,苍老的却有力的声音传来,“那你还不赶紧去,昨天你刚得罪了瑞星,今天他还会给你留饭。”

听雨原本在舒展着腰身,听到老人这么说,不乐意的撇了撇嘴,揉着手腕说:“爷爷你要对我有信心,你家伙才不是我的对手呢。”

话虽这么说,但总会是有些不放心,小跑着出了院落。

等人走远了,草老爷子才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柄烟杆,笑的很和蔼,跟这早上的阳光一般温暖。

“傻丫头,人家瑞星那是心疼你,舍不得跟你计较。”

余光落在院墙外的那株柳树上,它已经绿的青翠欲滴了,不知不觉,已经暮春了。

满是褶皱的手抬起来掐了掐,喃喃道:“这小丫头来这都有九年了,是时候了。欠的总是要还的,该来的终究要来了。”

听雨到的时候瑞星站在满是阳光的院子里笑眯眯的,似乎料定她会来。

听雨站在门口止住了脚步,一脸警惕的看着沈瑞星,“你想干嘛?”

“呵。”

某人轻笑了一声,看着那丫头还有点害怕的样子,心里的怒气少了一点。

“听雨看来是最近脑袋不好用,那我提醒你一下,昨天你都做什么?”

听雨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一双手无处安放,这家伙是在翻旧账?不应该啊,自己昨天可是认真的帮了他一把啊?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听雨猛地抬头瞪向沈瑞星,一步步走过去,等到了他面前,伸出手指戳着他的胸,“怎么,你这是对恩人的态度吗?”

沈瑞星面上风平浪静,连表情都没有变。但是就在听雨以为他心虚的时候,沈瑞星突然动了,一把抓住听雨的手腕,一点都不怜香惜玉,转身把听雨按在了墙上。

沈瑞星那也是“习武”多年,穿开裆裤的时候就会过肩摔,撒丫子满山跑锻炼体力。

简而言之,听雨不是他的对手,沈瑞星对她,直接是可以武力压迫的。

等听雨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现在的处境,脸瞬间就气红了。

“好你个沈瑞星,耍流氓是吗?”

沈瑞星扣着听雨的手腕,放在她肩上的手顺便拽了拽她散落在一边的柔发,“昨天为什么骗我?啊?”

听雨回忆昨天的事,认真的想了起来。

前天对于导师安排的课业她心里有想法,但是还缺几种香味,而对于她听雨而言,她所知道的花的品种的最多的地方就是花村了,草爷爷的三亩花田,可是绝对的让人眼花缭乱的。

她请了假离开学校是为了作业,但是沈瑞星听到了风声,下了课果断找到了自己,说也要回花村。

反正沈瑞星是人家经济学院“大男神”,功课好到令人发指,平时也没见他多用功,但每次测试答疑他都那么游刃有余。所以,鉴于不会影响他的学业,听雨答应了。

反正一个人回花村需要坐六个小时的汽车,正好找个人解闷。

等听雨上专业课的时候才发现沈瑞星根本不是那么好心的人,还以为他是担心自己一个人才跟着回去的呢。

上课不到五分钟,同专业一个长的不错的女孩偷偷换座位坐到自己身边,听雨用余光扫了她大约两分钟,她才扭捏的在本子上“唰唰”写下了几行字。

“听雨同学,听说你跟经院的沈瑞星很熟,那我可以问一下他为什么要请假吗?请假又要去哪里啊?我最近有在认真的追求他,不想半途而废了。”

听雨看完了,心里默默“呵呵”两声,怪不得沈瑞星心血来潮呢,原来是遇上缠女了。

听雨犹豫要不要“出卖”沈瑞星,或者把这件事告诉沈瑞星后自己自己得到的好处更多时,女孩又在本子上写了一句。

“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他,我知道他真的很优秀,但我会努力跟上他的脚步的。”

瞧瞧,对么诚恳,听雨最后大手一挥,在本子上写下了一句令女孩感动的差点“落泪”的话。

“追他还不容易,我帮你。”

所以听雨帮女孩定了一张跟他们一块走的汽车票,还特意安排了两个人的“偶遇”。

想着六婶养大沈瑞星也不容易,早点让他找回去一个体贴贤惠的“媳妇”,也是不错的。

最重要的是听雨有打听过那个女孩,家境不错,人品也不错,学习也不错,站在沈瑞星身边,两个人就是天生一对啊。

难道他们谈的不愉快?

听雨眉眼弯下,有些担忧,莫非沈瑞星没看上人家,恼羞成怒了?

沈瑞星一直盯着听雨,自然没错过她面上的变化,手下用了用力,“嗯?还没想起来吗?”

回过神的听雨抬眸瞅了沈瑞星一眼,试图动动自己十分不舒服的胳膊,可是这家伙竟然得寸进尺。她一动,沈瑞星就更用力了。

“沈瑞星,趁你姐还能好好说话之前,赶紧给我放手。”

此时的太阳已经从东方彻底升起来了,听雨站的角度刚刚好,农村没有那些高大建筑挡住美好的阳光,不偏不倚,让听雨整个人笼罩在阳光里。

今天她穿了一件淡青色的外套,她没有烫染过的乌发几缕随意的落在衣服上,点缀上淡淡的阳光,往上是她粉黛未施的一张素朴的小脸,明明是农村里长大的孩子,皮肤倒还不错。尤其是她那双似乎会说的大眼,眼眶有些凹陷,琥珀色的眸子掩映在长长的睫毛下。

这样的听雨,竟让沈瑞星看的一是有些着迷。

见自己的“好言相劝”没有起到自己想要的接过,听雨低头看着沈瑞星那双新买的白鞋,嘴角勾起一抹坏笑,心里默数了三声。

然后脚起,脚落,再然后,她获得“自由”,耳边响着沈瑞星的怪叫。

“啊呜,脚,脚啊……”

听雨得意的甩了一下头发,拍着手嫌弃的看着在一边蹦蹦跳跳的沈瑞星,轻哼了一声,“姐可是有提醒过你哦,机会是要及时把握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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